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0~2025-06-1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歷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三)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學習能力強。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非編制人員管理及暑期大學工讀生相關業務、四省計畫及節能減碳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220066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157巷2號) |
聯絡E-Mail | AD8419@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郵戳為憑)檢具以下資料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人事室劉小姐收(機關地址:220066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157巷2號),信封請註明【應徵5等約僱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初審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如審查不合者恕不另行退件。 (二)檢附資料:(請以A4格式影印後依下列順序裝訂)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請至本處網站→下載專區內下載】。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離職/在職或服務證明書)。 6.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郵資不足不予寄還。 2.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並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 3.本職缺為約僱人員育嬰留職停薪(114年6月9日至114年12月10日)職務代理人職缺,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之日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或該員提前復職日期)之前1日止,不得有任何異議。 4.本職缺薪資:月薪酬金每月新臺幣38,948元。 5.錄取者須於報到日起1周內繳驗符合職安法令規定由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指定之醫療機構(醫療機構請自行至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勞工健檢」網站查詢),檢查費用由錄取人員自付。 6.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7.聯絡人:人事室劉小姐;電話:02-29596353分機2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