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藥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5-06-05~2025-06-19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定核可之公私立大學(含)以上藥學系畢業,具碩士學歷尤佳。 二、具備藥師證書。 三、曾任公私立區域醫院層級藥師工作經驗十年以上,具主管經歷尤佳。 四、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五、具衛生福利部醫院藥師經驗者尤佳。 六、具中藥課程學分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綜理督導藥劑科行政及臨床業務與發展。 二、配合醫院教學、臨床、督導、評鑑相關政策業務。 三、長官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苗栗市為公路747號) |
聯絡E-Mail | 10009@mil.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甄選方式: (一)、書面審查合格者擇符合需求者通知面試,於本院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公告面試時間及地點。 (請注意本院網站公告,恕不另以電話通知)。 (二)、即日起至114年6月19日下午5時止,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或親送至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人事室劉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藥劑科藥師兼科主任』,應徵人員檢附資料不全者,三個工作日允許補件,逾期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應徵資料恕不返還。 (三)、投件請檢附以下資料並依序裝訂,請於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正本 2.畢業證書影本 3.藥師證書影本 4.藥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相關職務經歷證書正本或影本皆可 6.現職公務人員請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109年-113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 7.其他相關專業或有利審查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甄選結果:公布於本院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屆時請自行上網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