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徵求 組員~2023-06-26

徵才機關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19~2023-06-26
資格條件 (一)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及格或公務人員升薦任官等考試及格,現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考試限制調任情事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 熟諳各項文書處理軟體(如office)操作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大樓安全管理維護及安全防護法規檢修。
(二) 執行簡報室、首長會議室與特定場所反竊聽偵檢工作、危安事件資料蒐集與陳核、民眾陳情請願事件秩序維護協調與處理。
(三) 駐警配備、勤務、獎懲、勤惰考核管理;保大獎懲及配槍管理。
(四) 市政大樓停車場業務管理程序維護、處理違規車輛建檔、受理大樓停機坪或其他地區拍攝申請。
(五) 停車場庫房管理。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1樓中央區)
聯絡E-Mail bz1956@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應徵本職缺一律採線上報名(以紙本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中心調閱,未開放者恕不受理報名。上傳資料應包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現職(最近)派令、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英檢及格證書及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等,另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併同檢附得調任本職系之資格證明(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逾期報名、未於線上報名或僅以紙本投件者,恕不受理。
(二) 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經通知補件未於3日內補齊者,視為資格不符,報名資料均不退件。經審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經通知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惟經面談後均不合適時,本中心亦得予從缺。
(三) 本次公開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 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電洽安防組王股長,電話:(02)27208889轉8659;徵才過程問題請洽人事機構何小姐,電話:(02)27208889轉8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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