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環資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29~2025-05-06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普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符合環資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環境保護相關業務。 (二) 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健興路一號二樓 |
聯絡E-Mail | jamie113@chep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自傳),註:資料完整性納入評分要項,請務必確定完整性。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系統報名,點選【應徵職缺】,將下列佐證資料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二) 檢附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相關專業證照等,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PDF電子檔上傳系統。 (三) 聯絡電話:(04)7115655分機723王小姐 (四) 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 (五) 經錄用人員由彰化縣政府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六) 本案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及人事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不符資格或需求者,恕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