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業務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預估缺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16~2023-05-22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畢業,態度親切、高度服務熱忱及自我情緒管理良好。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作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1者,及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工作項目 | 協辦研考、檔案管理、薪資、編定、採購事務管理及公地放領三七五租約等地政相關業務及長官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松勇二街5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待遇月薪:依「桃園市政府臨時人員薪資分級表,大專以上畢業者27,230元」,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於年終考核後表現優異者,下(113)年度得予續僱。 (二)檢附:履歷表(附自傳、相片、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畢業證書、證照、經歷證明等影本各1份(請以A4規格影印裝訂),於信封註記應徵行政課臨時人員,並於「112年5月22日前寄送或親送本所人事室」。 (三)符合資格者擇適合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預估缺1名,並備取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正備取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所網站、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五)聯絡電話:03-4917647轉500洪小姐或廖小姐,地址:320010桃園市中壢區松勇二街59號(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