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圖書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圖書史料檔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7~2025-05-01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圖書資訊相關學系畢業尤佳。 二、具備圖書資訊專業、資訊技術發展及應用有興趣者尤佳;擅長文書處理(含word、excel、powerpoint等)及美編(精熟Adobe系列軟體應用)尤佳。 三、耐心、細心、認真負責且具高度服務熱忱,具備良好溝通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四、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相當等級特種考試以上或薦任升官等訓練或考試合(及)格,且現敘圖書史料檔案職系(或曾敘圖書史料檔案職系滿1年以上),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之人員。 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者可。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
工作項目 | (預估缺) 一、系統組庶務:公文登記桌、公務信箱、經費管控、管考行政、資訊服務統計、人員差勤管理 二、國圖社群網站、電子報及電子賀卡編輯與發行及系統改版 三、館員資訊知能培育與訓練(含館內外) 四、政府資料開放平臺資料集彙報事宜 五、臨時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南路20號 |
聯絡E-Mail | person@ncl.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一)現職派令、(二)現職銓審函影本、(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檢定證書(無者免附)、於限制轉調期間內為親自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者之佐證資料(如戶籍謄本,無者免附)。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逾期未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報名者,均不受理。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不另行通知。 四、經甄選錄取者,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程序。但服務機關未能依本館函商同意過調者,不予遴用。 五、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人員外,視甄選成績酌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備取候用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六、有關資格條件及報名相關問題請洽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3619132轉159,謝小姐;有關工作項目請洽本館系統組聯絡電話:02-23619132轉601,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