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澎湖老人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照顧服務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5名(另備取2名,候用期限為公告錄取名單後1個月內)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23-07-20~2023-08-03 |
資格條件 | (一) 年滿16歲且國小以上畢業,身體健康狀況良好的本國國籍者;及未具本國籍已取得居留證之新住民。 (二) 具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或照顧服務員單一級技術士技能證照;或護理科系畢業者。 (三) 有照顧經驗尤佳、能配合輪班及支援代班 (四) 能換位思考;具備同理心、熱心、愛心、耐心及上進心;依照顧計畫所定內容提供服務。 |
工作項目 | 安養、養護及失智專區照服員 1. 協助院民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包括協助提供身體、生活照顧及陪伴就醫等。 2. 環境衛生整潔及記錄。 3. 院民重病住院看護。 4. 院民更換衣物之清洗。 5. 協助緊急及意外事件處理。 6. 配合機構照顧政策推展與執行。 7. 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澎湖老人之家(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2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參加甄選報名人員,應檢附下列文件於112年8月3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件寄至本家(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23號)或專人於本家上班時間(112年8月3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送至本家收發室,收件人請書寫:「衛生福利部澎湖老之家養護科」,並註記:「報名參加照顧服務員(自行進用)甄選」,逾期不予受理。 (二) 本項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同時建置於本家網站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 (三) 參加甄選報名人員應檢附報名表件如下所示,報名資料不齊全者(例如:缺件、疏漏簽章或書面資料未填具詳實),視為資格不符,本家不予受理,亦不接受事後補正。 1. 新進人員甄選資料表。 2. 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3.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 照服員研習證明或單一證照、失智症研習證書(失智照顧 適用)。 5. 其他證明文件,如長照服務人員證明等,無則免。 (四)上開資料一律以白色A4紙列印或影印,證明文件若為影本需簽名或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各項報名表件詳細檢查無誤後,請按前述各項文件順序,依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長尾夾或迴紋針夾於左上角。 (五)本報名資料經投遞本家受理後,恕不予退還,甄選人員如需 備份,請先自行影印留存後再行寄送。 (六)甄選時間及方式: 1.依甄選職缺需求,報名資格及表件經審查符合於簡章規定者,通知參加甄選,經審查資格不符合者,不另行通知。 2.甄選日期:於112年8月8日(星期二)辦理,請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居留證正本供查驗。 3.甄選方式:本家採照顧技術考試及面試。照顧技術考試項目有翻身拍背、管灌、移位三項;面試依工作經驗與學識、態度、問題處理能力等項目評定,每人面試約 10 分鐘。當應試人員資格、條件、能力不符本家需求,本家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並重新辦理甄選。 (七)錄取公告:112年8月11日(星期五)公告於本家網站,並以電郵或電話通知錄取者。本次甄試,總分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亦不列入備取名單。若達錄取標準且同分者,但需用名額不足時,以面試分數高者優先錄取,技術考試分數次之,若仍同分,擇日公開抽籤決定(未進入錄取名單者,列備取名冊)。 (八)注意事項 1.依老人福利機構疑似性侵害事件處理原則,機構僱用之工作人應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轉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閱應徵者或應從事服務者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客人登記資料錄取人員,故錄取人員需簽署「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以利本家造冊查閱。錄取人員如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應接受治療至醫師評估無傳染他人之虞,再行報到簽約。 2.錄取人員到職日需檢附公立醫院體檢證明無傳染性疾病【含血液(CBC)、生化常規檢查、尿液常規檢查、胸部X光檢驗、B型肝炎(抗原抗體)、糞便檢驗(阿米巴痢疾、桿菌性痢疾及寄生蟲)】,未符合者,得取消進用資格。 3.未依規定時間繳交資料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 (九)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