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臨時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5-08-15~2025-08-25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含專科)以上畢業者(法律系畢業者尤佳)。 (二) 具備電腦基本文書處理能力。 (三) 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品行端正及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四) 具行政機關經驗或曾辦理消費者保護、法制、法務工作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消費者保護業務。 (二) 配合消保官辦理消費宣導及查核事宜。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彰化縣政府行政處)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及面試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 時間:自114年8月15日至114年8月25日,上班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逾時不候;郵寄申請者以郵戳為憑。 (二) 地點:彰化縣政府行政處消費者服務中心(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1樓)。 四、報名方式: (一) 親送:親送至彰化縣政府行政處消費者服務中心(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1樓)鍾專員收。 (二) 郵寄:請掛號郵寄彰化縣政府(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1樓)。封面應註明應徵彰化縣政府行政處消費者服務中心臨時約僱人員。 五、報名應檢附資料: (一)簡式履歷表3份(請於人事處首頁 > 便民服務 > 一般公務人員專區 > 約(聘)僱/臨時約僱(約用)人員進用 > 約聘 / 約僱 / 臨時約僱人員報到、離職、調職專用申請書、傳知單項下下載運用,請務必填寫自傳及簽名)。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份。 (三)相關證照、工作證明(無則免附) 3份。 六、錄取方式:應徵者評分總分最高者為正取,次高分者為備取。備取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日起算。 七、錄取公佈: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府網站,並以電話通知。 八、聯絡人及電話:鍾專員,04-7531185 九、其他: (一)僱用期間及待遇: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待遇薪資每月薪點280/新臺幣3萬8,948元計酬。 (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有上開情形,請勿應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