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約聘人員6等2階(296薪點)至7等5階(392薪點)或7等7階(424薪點) |
職稱 | 約聘少年輔導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6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4~2023-07-26 |
資格條件 | 資格條件:(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一) 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二) 心理專業人力須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第7條應考規定。 (三)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少年輔導相關科系之學士以上學位(心理學、輔導與諮商類、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等),曾修習少年輔導或發展等相關學分者尤佳。 (四) 領有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書。 (五) 對少年輔導及犯罪預防工作有高度熱忱,能完成行政管理業務,並具有耐心、責任感。 (六) 具備行政工作、公部門文書處理(公文)經驗者尤佳。 (七) 具備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八)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工作項目:辦理少年偏差行為輔導工作,執行少年輔導委員會設置及輔導實施辦法第2條第1款規定事項。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址:新北市全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E-Mail:AQ8165@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 檢附資料: 1、 至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官網「下載專區」填寫「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聘用人員甄試報名表/專業自評表」(網址:https://www.jdpc.police.ntpc.gov.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04)並傳真、郵寄或親至本會繳交。 2、 本國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書影本(如有請檢附)。 3、 學士以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 工作離職證明(若有公部門證明請檢附)、實習證明。 5、 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參與專業工作相關訓練(研習)證明、從事專業工作相關經歷。 (二) 於112年7月26日下午5時前(郵戳為憑)將報名表與佐證資料以掛號寄至本會土城據點(236035新北市土城區和平路22號6樓,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聘用督導人員/應徵聘用少年輔導元)或於上班時間至本會親繳。凡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資料不齊者,請於通知期限內補齊,未補齊視同放棄。 (三) 若經查資料係為浮(虛)報或不實,本會將撤銷錄取資格。 (四) 依口試成績前24名為正取,餘依成績高低為備取人員,候用期間3個月,總分未達75分,不予備取候用。 (五) 聘僱期間: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113年度依聘用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 (六) 待遇: 1、 中央補助計畫:約聘6等2階(296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9,960元至7等5階(392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52,920元或7等7階(424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57,240元。 2、 公務預算:約聘6等3階(312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42,120元至6等7階(376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50,760元或 (七) 聯繫電話:(02) 2955-7218分機33王小姐,如有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總機(02) 2955-7218分機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