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新化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組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19~2025-09-25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者(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所定情形者不在此限,但須上傳佐證文件)。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情事、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所定情事,並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三) 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四)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服務熱忱。 (五)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六)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word文書處理、excel編輯處理)及網路應用處理能力。 (七) 熟諳政府採購法、事務管理法規等法令規定,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防火管理人員證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有關校舍管理及校園場地開放業務。 (二)校園美化綠化與設施安全管理,並擔任防火管理人,負責校園消防演練規劃、校內場地外借審查、電氣及電梯管制維護管理等相關業務、警衛人力編排調度等事宜。 (三)技、工友管理及考核。 (四)各項營繕工程、財物、勞務之招標、簽約、驗收等事項。 (五)學校校舍及各項設備之維修保養。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新化高級中學(台南市新化區忠孝路2號) |
聯絡E-Mail | human@mail.hhsh.tn.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名方式: 1.應徵人員請於114年9月2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查詢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填寫履歷自傳後,點選「應徵職務」,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自傳(含報名動機)請務必填寫。未授權開放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應徵人員請於114年9月26日前另填寫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cZoy25SXvKvMW9idA)始完成報名程序。 3.聯絡方式:工作內容及工作時間請洽總務處王主任,06-5982065分機4001;報名事宜請洽人事室蔡小姐、張主任,分機6202、6201。 (二) 其他: 1.本職缺將擇優通知於114年10月2日(星期四)上午參加面談,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若參加甄選人員成績均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本校得予以從缺。 3.本職缺為現職人員申請114年12月2日自願退休預估出缺,如該現職人員撤銷退休申請或經審定不符退休資格,則不進行商調、發派或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