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5-09-17~2025-09-22 |
資格條件 | 1.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或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熟悉本鄉地理環境者優先錄用。 3. 需具備電腦操作文書處理能力。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ㄧ情事者。 5. 月薪250薪點(約34,775元,需自付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費用)。 6.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或如未分發錄取人員或分發錄取人員未報到,亦應於公告分配結果次日起第16日或代理原因消滅止,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項目 | (1)村鄰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苗栗縣大湖鄉忠孝路69號) |
聯絡E-Mail | dahu49956@ems.miaol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於信封註明「應徵民政課(村幹事)約僱代理人職務」、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並於本(114)年9月22日下午5時前,將下列資料之影本(請以A4規格影印裝訂成冊)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應詳填學經歷、自傳及黏貼相片並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自行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及相關工作經歷等資料影本親送或寄達(以郵戳為憑)苗栗縣大湖鄉忠孝路69號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37-991111轉112)。 2.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期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者或未通知面試者,本所不另行通知並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另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