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師(三)級 |
| 職稱 | 藥師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1-03~2025-11-10 |
| 資格條件 | (一) 甄選簡章及報名表等詳細資料請至本院網站下載https://www.kmhp.mohw.gov.tw/public/ufile/2266a31602ede16be3536ed2825f0713.pdf。 (二) 報考人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經教育部認定核可之公私立大學(含)以上藥學系畢業。 2.具有藥師證書。 3.具備化療藥師受訓資格者尤佳(請檢附佐證資料)。 4.曾任醫學中心、區域醫院或地區醫院合計2年以上藥師臨床工作經驗者(工作年資計算至114年10月31日止,育嬰留職停薪、其他情事留職停薪等期間,不計入年資計算)。 5.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者。 6.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
| 工作項目 | (一) 門急診及住院藥品調劑。 (二) 執行特殊製劑調配(化療藥品及其他無菌製劑)。 (三) 綜理管制藥品管理及申報業務。 (四) 輪值烈嶼院區及院本部大、小夜班。 (五) 綜理藥局各式例行性業務及臨床討論會。 (六) 配合中央政策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2號 |
| 聯絡E-Mail | per@kmhp.mohw.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名方式: 1. 請依本院甄選簡章備妥報名表、評分表及相關資料影本(請以A4紙張單面列印並依序夾訂整齊,勿裝訂),於114年11月10日下午5時前【寄達】「89148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2號—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人事室」;自行送件者,逕送本院人事室(請註明應徵公職藥師、聯絡電話、手機及通信地址),逾期不受理。 2. 聯絡電話:(082)332-546分機11708翁小姐、電子郵件:per@kmhp.mohw.gov.tw。 (二) 甄選方式: 1. 報名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得參加筆試,屆時公告於本院網站,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行通知。 2. 初試成績(含共同選項、筆試)擇優參加面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