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徵求 課員~2025-07-04

徵才機關 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5-06-30~2025-07-04
資格條件 1.經敘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 法律系所畢業或法制類科考試及格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
※應徵注意事項:
1. 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2. 應徵前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
3. 應徵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 >「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4. 另將下列應檢附證明文件依序掃瞄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學歷證件、(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歷任銓敘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及其他專業證照(無者免附)。
5. 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及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者視同資料不齊;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亦視為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工作項目 辦理調解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天文路1號
聯絡E-Mail a540012@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電話:08-8880356 人事室黃小姐 ;電郵:a540012@oa2.pthg.gov.tw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