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徵求 書記~2023-04-26

徵才機關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4-17~2023-04-26
資格條件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經公務⼈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1職等以上現職公務人員,具1年以上相關地政或財產管理經驗者尤佳。
(三)無公務⼈員任⽤法第28條情事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者,以及限制調任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本局國有公用土地及房屋財產管理等業務。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泰⼭區黎明⾥半⼭雅70號
聯絡E-Mail khm@freeway.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式,請於112年4⽉26⽇前進入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然⼈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資料及繕打⾃傳,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簡要⾃述⾴⾯(不得空⽩並請簽名掃描)、考試及格證書、最⾼及符合條件之相關系所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成)通知書、⾝⼼障礙⼿冊(有則檢附)等資料掃描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聯絡⼈及電話:官⼩姐(02)29096141分機2623。
(⼆)報名⼈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翌⽇起3個⽉內,依序遞補本職缺。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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