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新臺幣36,316元) |
職稱 | 約僱科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14~2023-04-2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工作經驗及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之英語能力者尤佳。 三、具有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臺北市政府觀光委員會業務。 二、辦理「歡迎蒞臨亞洲計畫(WTA)」業務。 三、辦理臺北燈節相關事宜。 四、辦理北臺區域發展推動委員會「休閒遊憩組」業務。 五、辦理2025雙北世界壯年運動會「旅遊服務組」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觀光發展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中央區) |
聯絡E-Mail | qa-sinyu109@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 (1) 履歷表(含照片、自傳及日、夜間聯絡電話、手機號碼、電子郵件)。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持國外學歷應檢附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證明文件影本) 。 (4)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須載明工作起迄時間)證明文件影本。 (5)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等,無則免附)。 二、務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觀光發展科約僱科員職務」,於112年4月21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中央區3樓觀光傳播局人事室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至2名;若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四、本局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人事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2042陳小姐。 五、代理本局綜合行政職系科員列入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任用計畫職缺,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如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