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防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2-21~2025-03-14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歷。 2、經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含薦任升等考試)及格,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或職系轉調限制調任情事者。 3、具有文書處理及熟悉視窗作業相關軟體(windows、office)操作能力。 4、必要時須配合演訓及業務值勤(職務宿舍依規定申請)。 5、本部服務同仁受赴陸管制(依規定不得進出港、澳、大陸)。 6、進部人員須配合安全調查及特殊查核。 7、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不得應徵本職務。 |
工作項目 | 1、辦理各項法令制(訂)定、修正、廢止及會稿法律意見。 2、本部業管法規個案檔案卷彙整、管理。 3、國防法規資料庫與國防法規訊息通報系統(法規資料上傳及通報作業)及法規、行政規則動態統計之管理。 4、法規雙語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法律事務司) |
聯絡E-Mail | pd@mail.mil.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一律採線上報名(現職應徵人員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完備「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維護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 2、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次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證照(無則免附)及身心障礙者手冊等資料電子檔於114年3月14日前上傳至「DK:職缺應徵」,逾期不予受理。 3、初審依學經歷專長等採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4、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 5、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6、聯絡人:游婉如,電話:(02)85099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