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徵求 暫僱人員~2023-08-04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5等
職稱 暫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28~2023-08-04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含)以上學校畢業。
2.具汽(機)車駕照及駕駛汽(機)車能力者尤佳。
3.具主動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能力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補助業務。
2.辦理培訓課程。
3.農業行銷推廣業務(包含新媒體如臉書、IG等行銷宣傳)。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2樓(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5等暫僱人員甄試」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報名日期至本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止。
二、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農業局人事室詹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2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2939)。
三、報名應繳下列證件: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電子檔請至本府網站下載並務必親自簽名及黏貼相片,須含學經歷及自傳) 。
2、畢業證書或相關服務證明等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並影印成A4同一面)。
4、汽車駕駛執照影本。
5、其他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
※說明:以上資料均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並請勿折疊,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徵才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
五、備註:
1.正取1名、備取1名 (候補期間為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另本次徵才擇優候補之人員,得視業務所需遞補與本公告職缺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2.本案職缺為5等暫僱人員,進用期間自實際僱用之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或經費用罄)止,月薪36,316元(另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部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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