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頭城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新台幣26,400元/每月)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3-04-21~2023-04-28 |
資格條件 | (1)具中華民國國籍,國中以上(含)以上學校畢業,具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2)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3)薪資:按月計酬,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部分費用依相關規定辦理;惟如嗣後本所因業務緊縮、預算未經立法機關同意或考評不合格時,期滿將不予續聘。 |
工作項目 | (1)協助辦理各項工程與道路工程管理維護業及巡查業務。 (2)本鎮轄內基礎建設與道路側溝例行維護管理及巡查業務。 (3)其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與工作。 (4)僱用期限:本職缺為不定期契約,自錄取報到日起至6月30日止,視服務考核結果決定續僱與否。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頭城鎮公所(宜蘭縣頭城鎮開蘭路1號) |
聯絡E-Mail | yuju@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資格有意應徵者,檢附下列資料:履歷表(內含相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專長、自傳及聯絡電話、手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退伍證明(無則免附)及具相關工作訓練或經驗(非必要)等證明文件各1份(除履歷表外,請以A4紙張影印),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工務課臨時人員」與白天聯絡電話,於限期內112年4月28日下班前送達宜蘭縣頭城鎮公所人事室【宜蘭縣頭城鎮開蘭路1號】。逾期或證件不齊全者恕不予受理,本所先進行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 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3個月內。 (3) 聯絡電話:03-9772371分機291,聯絡人:黃玉儒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