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徵求 科員~2023-05-04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4-27~2023-05-0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經建行政職系薦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五)熟稔公務流程及公文書處理,於公務機關服務具二年以上之經驗者,曾任觀光單位業務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辦理觀光產業輔導與管理(觀光遊樂業、溫泉使用事業及水域遊憩活動等等)。
(二) 辦理台中好湯溫泉季活動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詳細情形請洽觀光管理科張科長04-22289111ex58201
工作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聯絡E-Mail lij711@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規定: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2年05月04日(星期四)前依下列方式報名:
(一) 現職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完整上傳: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填寫自傳及上傳照片、日夜間聯絡電話,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5.證照資料:如語文檢定、採購或技師證照…等(無則免附)。
(二) 非現職人員:請檢具下列證件(紙本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掛號郵寄:420臺中巿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臺中巿政府觀光旅遊局林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連絡電話:總機04-22289111ex58053。【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經建行政職系科員職缺】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附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詳細確實填寫各項經歷、銓審、考績、獎懲、自傳等資料並請親自簽名)。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歷次及現職派令影本。
4.歷次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證照資料:如語文檢定、採購或技師證照…等(無則免附)。

二、本職缺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錄取結果將公佈於本局網站。
三、其他:
(一)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二) 報名人員經本局初核,另擇適合者舉行面試或測驗,時間另行通知。
(三) 本案擬擇適合人員參加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及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報名,如非現職人員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相關資料將逕行銷毀,以符個人資料保護原則。
(四)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銷派。

聯絡人:林小姐
連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8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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