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 徵求 工友~2025-04-30

徵才機關 立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工友
官職等
職稱 工友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03-26~2025-04-30
資格條件 1.具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
2.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者。
3.能配合機動出勤。
備註:以上移撥工友(含技工、駕駛)限中央機關(學校)所屬現職(超額或非超額)人員。
工作項目 1. 中南部服務中心環境及辦公室清潔維護。
2. 協助展場導覽及相關設備操作。
3. 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台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移撥職稱及人數:工友或駕駛共計26人。
二、 性別:不拘。
三、 工作地點:
(一) 立法院(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
(二) 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台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4號)。
(三) 立法院議政博物館(台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4號)。
四、 工作內容及資格條件:詳如「立法院114年度第2次公開甄選及移撥工友(含駕駛)案」職缺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五、 報名日期:有意願至本院服務者,請於114年4月30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備妥下列應繳文件逕送本院總務處管理科石小姐收(洽詢電話:02-2358-5214),或掛號郵寄本院: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友」字樣(請以A4紙格式依序裝訂)。
(一) 立法院114年度第2次公開甄選及移撥工友(含駕駛)案報名表。
(二) 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三)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五) 應徵駕駛者另檢附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表及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影本(具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六) 應徵水電維護工作者另檢附室內配線乙級技術士審定合格(或甲種電匠)證照影本(具有冷凍空調丙級技術士審定合格者尤佳)。
六、 立法院114年度第2次公開甄選及移撥工友(含駕駛)案報名表請至(立法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ly.gov.tw/Home/Index.aspx首頁/關於立法院/各單位/總務處/業務成果/立法院技工及工友職缺案)下載。
七、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甄選日期另行電話通知),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並依本院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八、 倘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者、非現職中央機關學校人員,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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