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徵求 書記官~2025-04-01

徵才機關 司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書記官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25~2025-04-01
資格條件 一、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熟諳預算、決算、會計、審計等相關法令及中央政府機關歲計會計系統(GBA)者尤佳。
三、具溝通協調及電腦處理能力。
四、無限制轉調、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會計業務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會計室(臺北市萬華區貴陽街二段26號)
聯絡E-Mail ying6772@judicial.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會計室書記官。

二、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三、報名上傳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於報名時上傳PDF檔,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送,以避免造成計算困擾。
(三)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四、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請務必留辦公室電話及手機,以利通知。合則約談,不合者不另行通知。若報名人數眾多,得就報名參加且符合該職缺遴選資格條件之基本選項、工作績效項下之「考績」、「獎懲」及職務適任性項下之「語言能力」、「職務歷練」、與「職務訓練及進修」項目之分數,配合逐級陞遷之優先順序擇定參加面試序列,評選出積分較高5 人以上進行面試,未達5人者則全部面試。

六、本職缺為預估缺。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酌增備取人員2名,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投件如有疑義請撥電話:(02)2361-8577分機638,司法院會計處官小姐;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撥電話:(02)2331-1567分機3051,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會計室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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