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徵求 科員~2025-04-07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25~2025-04-07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歷。
二、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四、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本局研考(含主管會議與府級專案)業務。
2.本局災防應變業務。
3.本室會計相關業務窗口。
4.大型活動支援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
聯絡E-Mail as1127@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4.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如語文檢定證書或相關專長證件等(無則免附)。
三、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2.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局得予從缺。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黃小姐,電話:29603456轉4131。(上午9點至12點、下午1點半至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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