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稅務局 徵求 約僱人員 (助理稅務員職務代理人)~2025-05-28

徵才機關 雲林縣稅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3等2級約僱人員月支230薪點(31,993元)
職稱 約僱人員 (助理稅務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5-05-21~2025-05-28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財稅相關學系及稅務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具工作服務熱忱、積極負責的精神。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地方稅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局虎尾分局(雲林縣虎尾鎮光明路118號)
聯絡E-Mail A73616@ylt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下列證件電子檔:
(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工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四)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五)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二、報名期限:自114年5月21日起至114年5月28日止,逾期或應備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優、擇期通知面試;面試通知請逕自「通知我的職缺」查看,點擊回覆接受或婉拒邀約,未獲遴用,恕不通知。惟經面試均不符本局需求,得予從缺。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
五、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六、受理單位:雲林縣稅務局。聯絡人:張小姐,電話: 05-5323941轉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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