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16~2025-05-21 |
資格條件 | (一)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二) 國內外大專以上(含)學校畢業。 (三)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四)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行政事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 應試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航電訓練相關事宜(40%) (二) 辦理總臺人員及車輛保安業務(40%)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0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航電技術室) |
聯絡E-Mail | cyj@anws.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本職缺之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台幣38,948元),僱用期限:僱用期限:自報到日期至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1月初);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二)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身份證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有身心障礙手冊、專業證照、英檢等相關證明文件,請一併檢附影本)等資料各1份,於114年5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10594臺北市濱江街362號飛航服務總臺航電技術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航電技術室約僱人員職務」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1名,遞補職缺以本次甄選缺額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聯絡電話:(02)8770-2178 吳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