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3-18

徵才機關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14~2025-03-18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具Office系統、行政文書處理、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能力。
(三)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28條規定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主計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聯絡E-Mail shengsin8144@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1、檢具文件: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退伍令影本、經歷證明及其他相關手冊或執業證書影本,另具原住民身分者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2、意者請於114年3月18日(星期二)前(郵戳為憑),檢附以上資料逕寄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1樓主計室張小姐 收(02-28053990#362803),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主計室約僱職務代理人」,並提供日、夜間連絡電話或手 機;或經由本系統線上報名並檢附相關資料,請自行斟酌資料準備時間,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不再另外通知補件。
(二)其他事項
1、本職缺係育嬰留職停薪人員所遺業務之職務代理,僱用期限約自114年3月28日至114年7月29日止,惟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2、月酬薪點:參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及行政院所訂薪點折合率支薪(五等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7,800元)。
3、本分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及專長等資格條件,擇優電話通知口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4、備取人員造列候用名冊(依面試成績排定順序名次),俟同職務人員出缺時進用,自甄選結果確認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5、經錄取通知進用人員應在指定之日期完成報到簽約手續,否則以棄權論。
6、簽約手續分2階段進行,完成第一階段試用簽約手續,試用3個月,經考核不適任者,即予解約;經考核合格者繼續僱用。
聯絡人:張小姐(02-28053990#36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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