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高級分析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27~2025-06-03 |
資格條件 |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且具有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所公布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 2.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八年以上者,且具有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所公布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1.規劃關鍵基礎設施之資安防護策略,並辦理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資安防護之績效評估與檢討。 2.推動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設置資安長並建置領域資安專家資料庫。 3.推動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導入資安治理成熟度,並達成熟度第3級以上。 4.推動A級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導入工控領域資安治理成熟度,並達成熟度第3級以上。 5.推動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導入國家層級資安風險評估機制。 6.協調跨領域或跨機關之關鍵基礎設施資安防護議題。 7.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仁愛路1段50號(交通科技及資訊司) |
聯絡E-Mail | tww33@mot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6月3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完成帳號啟用後再次登入平台,線上填寫相關履歷資料,並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項目上傳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證件,如未上傳者,以資格不符論,合則擇優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 二、本職務聘期自報到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辦理相關業務績效良好者,得予續聘 三、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面試之日起3個月內。 四、本職缺月酬標準為472薪點至648薪點(折合金額70,375元至96,61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