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資訊科技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業務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28~2023-05-05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熟悉電腦操作、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良好溝通協調及自我情緒管理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薪資待遇:高中(職)畢業/每月新臺幣26,570元,大專以上畢業/每月新臺幣27,230元。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辦理人事相關業務。 (二)協助資料彙整、登打及文書管理等庶務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資訊科技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9樓) |
聯絡E-Mail | 10059709@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繳交證件: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須附自傳且親自簽名)、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及訓練證明影本。 (二)報名方式:相關證件資料請於112年5月5日下班前寄達或送達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9樓,桃園市政府資訊科技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人事室業務助理」及聯絡電話。 (三)甄試程序:通過初審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資格不合、初審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應徵資料若需返還,請附回郵信封並貼妥足額郵票。 (四)本職缺擇優備取若干名,於核定後3個月內遞補同職務職缺或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之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預計112年10月31日止),如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