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 徵求 技士~2025-08-11

徵才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5-07-31~2025-08-11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電機或電子等相關科系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符合徵才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四)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五)具有審查報告或檢測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具儀器設備採購經驗、通過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領有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電機、電子與資訊類產品檢驗、審查、消費品安全業務之執行及管理。
(二)電機、電子與資訊類產品正字標記及其他驗證標誌之執行及管理。
(三)電機、電子與資訊類產品之特約檢驗、受託試驗及技術服務。
(四)檢驗(試驗)儀器設備之規劃、管理及維護。
(五)電機、電子與資訊類產品之檢驗法規、作業程序、標準、訓練與方法之研究改進、蒐集及建議。
(六)電機、電子與資訊類產品之疑義及免驗案件查詢。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中西區北門路1段179號。
聯絡E-Mail jerow.hou@bs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8月11日前至該總處「事求人」網頁,就本職缺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同時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英語檢定證書或汽、機車駕駛執照等專長能力相關證照(無則免附)。
7.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二)逾期應徵及證件不全或以紙本報名者,均不予受理;合者擇優約試,並依線上履歷表所填電子郵件信箱位址通知面試,不另發紙本通知,必要時採線上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及信箱:06-2264101分機222,jerow.hou@bsmi.gov.tw,洽侯專員。
(三)本分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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