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徵求 書記~2025-04-13

徵才機關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4-08~2025-04-13
資格條件 1.本職缺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優先。
2.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任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4.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新聞稿撰寫能力,且熟諳政府採購法、行政法等相關法規與常識者尤佳。
5.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6.積極、善與人溝通、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並能配合加班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辦理出納、研考、廳舍(財產)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5號)
聯絡E-Mail vicky753@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點選「我要應徵」並同意授權本處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2.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完整上傳:(1)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次考績通知書、(6)語文檢定測驗合格證書影本〈無則免付〉、 (7)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付)、(8)相關證照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逾期或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自傳請勿空白)。
3.本項甄選報名資料經審查合格後,本處得視學經歷專長等資料及本處業務需求,擇優另行通知面談,面談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5.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五個月內有效。期間如有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得另行通知派補。
5.應徵資格諮詢:江小姐,聯絡電話:04-22220655分機2603。
6.工作內容諮詢:楊小姐,聯絡電話:04-22220655分機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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