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水林鄉公所 徵求 技士~2025-04-18

徵才機關 雲林縣水林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5-04-09~2025-04-18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或普通考試相關類科考試及格。
二、符合本職缺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為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勇於任事、細心負責、孰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本所工務課建築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雲林縣水林鄉公所(雲林縣水林鄉水林路12號)
聯絡E-Mail hsiu.lan.ho@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任職期間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等資料(均為pdf檔)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者擇優擇期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核定錄取之翌日起3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
五、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5)7850001轉63文課長,其餘問題請電(05)7850001轉43何主任或48羅課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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