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 徵求 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諮商心理師 )~2025-04-17

徵才機關 嘉義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諮商心理師 )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1-嘉義縣
有效期間 2025-04-02~2025-04-17
資格條件 (一)諮商心理師:中華民國國民具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諮商心理所、系、組或相關心理研究所主修諮商心理,並經實習至少一年成績及格,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者,得應諮商心理師考試,具備諮商心理師應考資格者。
工作項目 (一)學生及幼兒學習權益之維護及學習適應之促進。
(二)學生及幼兒與其家庭、社會環境之評估及協助。
(三)學生及幼兒之心理評估、輔導諮商及資源轉介服務。
(四)教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學生與幼兒之人,其輔導學生與幼兒之專業諮詢及協助。
(五)學校及幼兒園輔導諮詢服務之提供。
(六)其他由學校主管機關指派與學生及幼兒輔導或兒童少年保護相關之工作。
(七)協助規劃辦理輔導專業知能研習活動。
(八)接受嘉義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之督導及統籌調派,協助學生輔導工作。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第三條第一項之專業輔導人員除前項服務內容外,並應辦理下列事項:
1、因應偏遠地區學生輔導需求,結合學校輔導人力及社區資源,提供學生及家庭必要之服務。
2、協助學校辦理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十三條相關事務。
工作地址 (一)一般區域(中心1名):主責區域外,其餘由中心主任或督導指派。 (二)偏鄉區域(駐點學校1人):阿里山鄉 上述內容,詳見簡章(如附加檔案)或至嘉義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頁https://counseling.cyc.edu.tw/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承辦人:林玉英
2.電話:05-2949193#13。
3.本甄選正取各1名,得擇優增列候用名額各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三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本處得予從缺。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