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徵求 業務助理(約用人員性質)~2025-12-10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業務助理(約用人員性質)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11-25~2025-12-10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
(二)醫事、公衛、護理、健康產業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三)具工作熱忱、主動積極、溝通能力、個性外向。
(四)具電腦文書作業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Outlook等軟 體)、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五)具備機車駕駛執照與普通小型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六)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一、病媒蚊傳染病防治相關業務、彙整各項報表、協助各項公共衛生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項職務必要時須配合業務加班與假日出勤。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酬薪點:月薪新臺幣38,948元(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
二、工作期程:
(一)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本案屬約用人員性質,為期1年1聘制之延續性計畫,依工作表現與116年預算經費來源情形決定其契約得否延長續聘,若無經費本計畫將於115年12月31日終止。
三、應徵時間及檢附資料:
(一) 即日起至114年12月10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 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應黏貼3個月近照,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及黏貼近3個月照片。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如有更名,請附戶籍謄本影本)。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持外國學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應屆畢業者得檢附歷年成績單(學制之最後1學期除外)、在學證明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經切結報到時補繳畢業證書後,暫准應徵。
5.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專業證照、服務證明、離職證明等)。
6.備妥相關資料(請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格式直式裝訂,信封上需註明「應徵疾病管制科業務助理」,請於截止收件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陳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四、甄試方式:面試100%;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
五、甄選時程:
(一) 公告初審名單:經資格審查並擇合適者參加面試,於本局網站徵才訊息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 甄試日期及地點:併同初審合格名單於本局網站公告。
(三) 甄試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備驗。
六、名額:
(一) 正取1人,擇合適者備取2人以內。
(二) 本案屬預估缺,須俟人員離職後始能到職,如屆時原在職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
(三) 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應屆畢業經獲錄取,至遲應於報到日前補繳畢業證書辦理報到起薪,未於期限內補繳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 備取資格保留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局其他薪資相同、職務相近之職缺,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五) 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陳小姐,聯絡電話:03-3340935 分機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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