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師(二)級至師(三)級 |
| 職稱 | 藥師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02~2025-12-12 |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藥學系以上學校畢業,領有藥師證書。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歡迎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參加甄選。 |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市和平區梨山衛生所公共衛生及醫療等業務。 |
| 工作地址 | 本市和平區梨山衛生所(424111臺中市和平區梨山里中正路68號 )。 |
| 聯絡E-Mail | hbtcf00761@taich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點選【應徵職缺】並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及畢業證書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該職缺預計115年1月19日出缺。 (三)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擇優通知面試或筆試,時間另行通知;參加面試者如獲委員半數以上評分 未達80分,則面試成績為不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用者,不另通知。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五)錄取人員除曾經銓敘審定師(二)級有案者,以師(二)級任用外,餘均先以師(三)級任用之。 (六)面試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站上。 (七)聯絡人吳先生,聯絡電話:04-22289111#709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