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餉最⾼⾄150薪點33,190元(依其原敘⼯餉等級⽀給)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01~2023-02-28 |
資格條件 | 一、現任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職工。 二、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辦理公開甄選進用,並經臺北市政府專案列管限制轉調之各機關新僱職工,不得參與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
工作項目 | 一、登記桌業務 。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7巷1號 |
聯絡E-Mail | a16050520@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調僱者,請檢具履歷表、⾝分證影本,註明「應徵行政課工友職務」,於112年2⽉28⽇前逕送、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104256臺北市中⼭區松江路357巷1號4樓,臺北市中⼭地政事務所⼈事機構收」或e-mail⾄a16050520@gov.taipei信箱(請電話確認),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2502-2881分機505,劉⼩姐。詳細⼯作內容請洽行政課吳課⻑2502-2881轉401。三、甄選通知:經書⾯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甄選(未參加者視同⾃⾏放棄應徵,不合格者證件資料不另退還),經甄選錄取正取⼈員依程序辦理移撥作業。 備註:1.薪資:⼯餉最⾼⾄150薪點33,190元(依其原敘⼯餉等級⽀給) 2.依臺北市政府104年8⽉4⽇府授⼈管字第10430954600號函規定,職⼯無須經單位主管及機關⾸⻑同意,即得依其意願報名,惟經甄選錄取之職⼯,應經原服務機關⾸⻑同意始得調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