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01~2023-02-09 |
資格條件 | 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取得碩士學位。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財經、金融、會計、經濟、法律或商學等相關學系大學畢業取得學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1、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核准、變更登記事項及財務、業務之查核。 2、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與發行、境外基金募集銷售之核准及有關契約之審核。 3、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新生南路1段85號。(位處忠孝新生捷運站口,交通便捷) |
聯絡E-Mail | szchou@sf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月支報酬:每月新台幣42,541元起支。 二、聘用期間:自到任之日起至本局人員留職停薪期滿或提前復職日前一日為止(聘期至112年8月3日止) 三、本職缺與本局111年1月10日至同年1月18日之職務代理人職務公告係屬同一案件,因此,如在上開期間遞件應徵者,將併案辦理,故勿再重複遞件,經甄選錄取進用之人員,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行政院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及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四、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規避法」相關規定,本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局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各款情事;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經理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六、聯絡方式:報名方式(以下報名方式請擇一報名,為節能減碳,請優先以線上方式辦理報名): 1.線上報名:請檢附本局112年聘用人員甄選報名履歷表(請至本局網站/公告資訊/徵才資訊下載,網址:http://www.sfb.gov.tw/)、最高學歷證書、相關工作經驗證明、證照等影印本各1份及中文自傳(以上均掃瞄為PDF檔案) ,於112年2月9日下午6時前至本會機關徵才管理系統報名,網址:https://hr.fsc.gov.tw/HR/OutTable/UserRegister.jsp?id=MTgwOA== 2.紙本報名:有意者請檢附本局112年聘用人員甄選報名履歷表(請至本局網站/公告資訊/徵才資訊下載,網址:http://www.sfb.gov.tw/)、大學以上學歷證件、相關工作經歷及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逕寄台北市新生南路1段85號人事室周小姐收(請詳明上班時間聯絡方式及應徵林員職代職務,以便通知面試),收件截止日為112年2月9日,初審合格者將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吝行通知,所繳證件不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