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南部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至第8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海巡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9-29~2022-10-03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取得碩士學位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或相當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及格。 (三)具採購證照。 (四)具偵查實務工作經驗尤佳。 (五)最近3年年終考績均考列甲等。 (六)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合格實授滿2年以上。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辦理情研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配合辦理勤(業)務需要,於台北市文山區工作。 |
聯絡E-Mail | csjh31315@cg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檢附下列文件(請整合成1個PDF檔上傳),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不另行通知補件。 1、最高學歷證書。 2、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機關派令。 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採購證照。 7、我的履歷自傳頁列印簽名掃描檔。 8、其他相關資料。 (二)報名資料經審查合格後,經本分署初審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海巡署南部分署人事室梁先生,聯絡電話:07-6986011轉762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