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用物理治療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9-14~2022-09-26 |
資格條件 | 1、 具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2、 領有物理治療師證書。 3、 具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符合設立物理治療所之相關規定。 |
工作項目 | 1.執行物理治療業務。 2.配合新北市衛生局社區定點及居家物理治療業務。 3.配合長照十年計劃之物理治療業務。 4.物理治療所經營及行政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新北市平溪區石底里公園街1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項資格條件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學經歷證明(最高學歷證件、照顧經歷工作證明文件)、考試及格證書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於截止日前送達或寄達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收【地址:22641新北市平溪區石底里公園街17號;聯絡電話:02-24951015黃護理長(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 二.約用期間自錄取通知報到之日起一年一聘,月酬新台幣53925元,物治所成立後擔任機構負責人將增給月酬5%,薪資合計為新台幣56621元。另依據「地方機關慢性病防治所與衛生所及健康服務中心人員獎勵金發給要點」支領獎勵金,金額另計。(本所醫療作業基金-門診醫療成本-服務費用-計時與計件人員酬金項下契約僱用人員) 三. 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本所擇優通知初審合格人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