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3-28

徵才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280薪點(薪資新臺幣36,316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3-15~2023-03-28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電子、電機、資訊等相關科系畢業,具有學士學位以上者。
2、 熟悉廣播發射架構、成音設備維護者尤佳。
3、 具汽機車駕照,並能獨立駕駛公務車。
4、 具電腦公文書製作及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1、 本臺及所屬發射站臺廣播發射、成音、傳輸相關設備維護。
2、 公文處理及一般行政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臺工務科(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7號)
聯絡E-Mail hch57315@pbs.n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應徵:請於112年3月28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完整履歷資料,並上傳照片及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役畢或免役證明(男性)等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為附件】。
2、 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訂契約者,撤銷契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 本職務係屬育嬰留職停薪職務代理性質,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預計至113年6月5日,原職務人員如提前復職,依所提復職日期為準)。錄取人員報到後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約新臺幣36,316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等費用),僱用期滿或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5、 本次徵才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6、 聯絡電話:02-23888099轉5022人事室邱科員、工作單位分機5160高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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