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東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四等,250薪點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2-05-04~2022-05-08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悉電腦(WORD、EXCEL)操作能力尤佳。 (三)具汽車或機車駕照。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居家安心照護關懷作業及防疫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東區長福路245號 |
聯絡E-Mail | t24953078@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檢具資料: (一)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1年5月8日(含)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RESUME_N/WANTLogin.aspx),如無註冊帳號請先註冊,確認履歷內容各項資料無誤後,勾選職缺並「確定應徵」,並請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 相關須上傳資料如下,將以上各項文件掃描合併成一PDF檔案,完整上傳,未附之證件不再通知補件,視為無該筆資料。 1.履歷內容請務必含(1)個人行動電話號碼、(2)工作經歷(請條列式呈現)、(3)個人自傳。(4)個人照片(請上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與本徵才資格科系相關之畢業證書) 3.相關工作經歷及訓練證明影本,或足資證明具有勝任本職務之文件。 4.汽或機車駕照。 5.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6.證照、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原住民身分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僱用期間:本職缺係因應居家安心照護關懷計畫相關防疫業務之新增職缺,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如僱用原因消失即中止僱用。 聯絡方式:本徵才僅限於ECPA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逾期或以其他方式送件一律不予受理,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如有疑問請以電子郵件來信(t24953078@taichung.gov.tw)或來電(04-22151988#721,馮先生);工作內容請洽04-22151988#101林課長詢問。 其他:1.初審合格,依用人單位需求擇優通知面試(以e-mail或電話通知)。不合格及未獲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所附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3.本次徵才得擇優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