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歷史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10~2023-02-17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或薦任升等考試及格。 三、現任或曾任人事機構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科員或相當層級以上職務(含占機關缺派人事機構服務者)2年以上。 四、具有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 五、具辦理教育人員人事作業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員額評鑑、任免遷調、考核獎懲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20號9F(國立歷史博物館人事室) |
聯絡E-Mail | person@nm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將相關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含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報名逾期或應檢附之資料不齊者均視同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如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絡:(02)2361-0270分機604張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