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技正(預估缺)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06~2023-03-24 |
資格條件 | 一、現敘薦任第8職等合格實授以上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具薦任第8職等以上(含)土木工程職系主管歷練。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之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督辦新北市災害防救、減災相關專案計畫。 二、督辦新北市防災社區及防災社區認證計畫。 三、新北市減災對策2.0專案。 四、須配合本市災害應變中心各項開設輪(值)班。 五、各項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15號 |
聯絡E-Mail | ag8280@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無誤(需含自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相關證明。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局不另行通知補件)。另如具專業證照者請併同上傳。 三、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電話:02-89519119分機8316、工作內容詢問分機1986何技正。 六、本職缺為預估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