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消防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警察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消防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22-11-23~2022-11-28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科及格者。 二、 現職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或警佐1階以上合格實授有案。 三、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與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訓練中心教、學務、各項課程規劃、教材編撰及編修等相關事宜。 二、 辦理科技研發辦公室事務及消防科技研發推動工作。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南投縣竹山鎮社寮里大公街100號 |
聯絡E-Mail | gjm325@nf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及聯絡手機電話,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包括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或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現職派令或異動通知書、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工作經歷、證照等證件影本)完整上傳。 二、經審核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電話:(02)8196-6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