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北投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課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10~2022-08-17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一般文書處理電腦資訊能力者。 三、具備熱誠負責及守法廉潔觀念。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且僱用期間年齡未滿65歲者。 |
工作項目 | 預定僱用期間:自111年9月19日起至同年10月18日止,代理課員請假期間之職務。 如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一、辦理身心障礙者申請鑑定及證明核發事項。 二、辦理身心障礙者異動管理及證明換(補)發事項。 三、辦理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自付保費補助及媒體資料處理。 四、辦理公益彩劵經銷商第1階段資格審查證明。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僱用期間月薪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支薪(新臺幣36,316元,實領金額需再扣除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費用)。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新市街30號4樓 |
聯絡E-Mail | bv0672@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聯絡電話:(02)28912105分機402,劉小姐。 二、報名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進行線上應徵,不接受E-mail方式應徵。 三、第1階段以個人報名資料綜合評審,擇優參加第2階段甄選,詳參簡章甄選方式。 四、甄選事項如有修正異動,將隨時公告於本所網站(https://btdo.gov.taipei/)首頁最新消息區,請自行掌握最新甄選訊息。 五、錄取人員實際職務由本所依業務需要指派,錄取人員不得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