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士(生)級 |
職稱 | 護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0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0-11~2022-10-21 |
資格條件 | 【徵才條件】 1. 經公務人員高、普考試、相當高、普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普考試或檢覈及格並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2. 大專(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3. 具基層護理人員臨床專業能力進階制度N2(含)以上。 4. 須於區域醫院以上醫療機構服務3年以上臨床護理工作經驗者。 5. 報名人員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或陞任情事者。 6. 男性應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報名手續】 1. 配合行政院人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資料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1)報名表及書面審查評分標準表(2)最高學歷證件及護理相關學歷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護理師或護士證書(5)服務經歷證明文件(6)護理進階N2(含)以上證書(7)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8)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9)執業執照影本(正反面)。 2. 徵才訊息公告於本院網站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有意者請至本院網站下載報名表(請貼妥相片)及書面審查評分標準表,(本院網站(http://www.ntch.ntpc.gov.tw)/聯醫公告/人才招募/公職徵才),並備齊下列證明文件上傳至該系統,如為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1年10月21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寄至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3號人事室楊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請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公職護士】職務。 【資格審查】 1. 最高學歷證件及護理相關學歷證書。 2. 考試及格證書(公務人員高、普考、專技高、普考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 3. 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4. 服務經歷證明文件(具3年以上臨床護理工作經驗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 5. 台灣護理學會核發之進階分級N2(含)以上證書。 6.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非公務人員者免附)。 7.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8. 執業執照正反面影本,所附執業登記須清晰且足以辨識具3年以上臨床護理工作經驗。 說明:以上所有證明文件影本須加蓋私章切結與正本相符,並以A4格式依上 列順序排列後以迴紋針或燕尾夾固定於左上角,俾利審查作業,切勿裝訂或使用標籤紙。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甄選程序】 1. 書面審查(20%),合於徵才條件者名單公告:111年11月01日(星期二)。 2. 筆試(30%)、口試(50%):111年11月08日(星期二)。 3. 公佈正取:甄審會審議核定後公告。 公告方式:合於徵才條件者名單及正取人員名單均公告於本院網站(http://www.ntch.ntpc.gov.tw)/聯醫公告/人才招募/公職徵才。 【備註】 1. 本次甄選結果依書面審查(20%)、筆試(30%)及口試(50%)三項合計成績高低排序錄用,正取10名、備取5名;總成績未達70分不予於錄取。 2. 正取、備取人員名單須經本院甄審會審議奉核後方為確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並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相關規定辦理任用相關作業事宜。 3. 上開職缺應試人員如未達錄取標準者,本院得不足額錄取,錄取人員報到後,由業務單位視業務需要,機動調整任職單位及職務,不得異議。 4. 備取人員若同意則改以本院約用人員僱用管理要點晉用。 |
工作項目 | 協助臨床護理照護工作。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3號、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8號 |
聯絡E-Mail | AI4648@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人:楊小姐,聯絡電話:29829111分機35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