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50薪點 |
職稱 | 約僱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5-18~2022-05-25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者。 2.具備基本行政及一般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 全民體育等相關業務。 2. 親山淨山健行活動、全民休閒運動推廣業務、身心障礙休閒運動會。 3. 固定里民活動場所申請事項(含卡拉ok版權相關事宜)、守望相助事項及治安死角業務(含公寓大廈管理)。 4. 天母次分區之里辦公處提案辦理里民休閒活動場所等相關代管簽約事宜。 5. 社會安全網市、區級聯繫會議。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士林中正路439號9樓 |
聯絡E-Mail | az4066@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檢具本所報名表及切結書(依本所格式填註)、最高學歷證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退伍令影本(無者免附)等相關證明文件,填寫,個人如有特殊證照或經歷文件並請酌檢。 (二)1. 111年5月25日(星期三)前以郵寄(以郵戳為憑)寄達本所(臺北市士林中正路439號9樓民政課)或電子郵件傳送至(az4066@mail.taipei.gov.tw)或逕自於上班時間內(8時30分至17時30分)送達本所民政課均可,逾期恕不受理。如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者仍請將填妥報名表及切結書電子郵件傳送至(az4066@mail.taipei.gov.tw) 2.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政課約僱辦事員職缺」,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3.書面資料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甄選面試。 (三)僱用時間:約自通知報到翌日至原職人員留職停薪期滿前1日止(約111年12月1日止)。惟約僱期間如約僱原因消失、工作考評不佳,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所因業務需要得隨時提前終止僱用契約。 僱用薪點:250薪點(32,42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