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北市石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臨時人員(定期契約)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2-06-14~2022-06-22 |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工作態度積極熱忱。 3.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般民政業務暨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253001新北市石門區尖鹿里中山路66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附資料: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信封請註明「應徵民政災防課定期契約非編制人員」字樣)〔請上新北市石門區公所網站/便民服務/徵才資訊(https://www.shimen.ntpc.gov.tw/home.jsp?id=00da76506f5ee4bb)下載填寫〕。 (2)身分證明文件。 (3)最高學歷證明。 (4)如已取得各項證照如語文、技術檢定、採購…等證書者,請一併檢附證明。 (5)白天聯絡電話。 以上資料檢附不齊全、報名表格式不符者,不予通知面試。 2.請將相關資料於111年 6 月 22 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253001新北市石門區尖鹿里中山路66號人事室簡小姐收。聯絡電話:(02)2638-1721轉122。〔欲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638-1721分機300張課長〕。 3.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需退還證件者請附回郵信封。 4.錄取通知後一週內報到,本次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僱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止(娩假結束約8月底),代理原因消滅即應離職,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留用或救助。 6.錄取人員每月薪資新臺幣25,800元整(含勞健保自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