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徵求 觀護佐理員~2022-08-14

徵才機關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觀護佐理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22-08-05~2022-08-14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畢業。2.體力足以勝任指派之工作。3.具電腦操作、文書軟體運用之能力。4.認真負責、服從性高,可配合業務夜間或假日輪班。5.備汽車或機車駕照。6.自傳:電腦繕打,字數1000字以內。7.月支報酬新臺幣31,000元。
工作項目 1.依法務部訂頒「檢察機關辦理易服社會勞動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
2.協助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構)之開發、接洽、協調、聯繫,以及安排機關(構)說明會。
3.協助建置社會勞動人卷宗資料及登錄電腦資料。
4.協助辦理社會勞動說明會或個別說明,向社會勞動人說明其權利義務,並瞭解社會勞動人之專長、身心現況及執行相關事項等。
5.依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構)需求,協助安排適宜之社會勞動人至指定機關(構)報到。
6.協助追蹤社會勞動機構及社會勞動人執行情況,到場訪視並填載紀錄。
7.遇有社會勞動人違反「檢察機關辦理易服社會勞動作業要點」之「履行社會勞動應行注意事項」或其他突變事故時,應詳載紀錄,即時提供觀護人為後續處理。
8.社會勞動人依規定履行完成或未履行完成,應檢視執行社會勞動累計時數或蒐集相關文件,核對登錄電腦資料,提供觀護人查核,依其執行情形簽報檢察官核准結案。
9.其他執行社會勞動之相關事項及觀護業務輔佐事項之執行。
工作地址 基隆巿信義區東信路178號
聯絡E-Mail sugt@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觀護佐理員履歷資料」、身份證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服務經歷證明書、專長訓練證件等相關資料影本,另至本署網站下載登錄「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觀護佐理員履歷資料」將電子檔E-MAIL至sugt@mail.moj.gov.tw,並將上述所需文件於111年8月14日前逕寄20102基隆巿東信路178號觀護人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一)「應徵基隆地檢署觀護佐理員」(二)白天聯絡電話、行動電話。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三、本職缺列正取1名,視成績擇優儲備若干名於年度內候用,另錄取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違反或虛偽有不實者,應自負法律上之責任。四、聯絡電話:02-24651171-分機2332儀股觀護人。五、報名者經書面審核通過,另行通知至本署進入第二階段口試面談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