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0-13~2022-10-18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形之公務人員。 (二)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四) 熟悉文書處理及電腦操作。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議員、公費助理人事服務 (二) 議長盃軟網賽、桌球賽 (三) 編印名錄與資料更新 (四) 規劃辦理年度文康活動、親子活動 (五) 強制休假補助費(國旅卡)核發 (六) 本會員工工作服製作 (七) 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7號 |
聯絡E-Mail | vivian@tc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1年10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空白者視為不合格。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得予從缺。 (四)、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另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五)、本案聯絡人:電話02-27297708分機8814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