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 徵求 專案人員~2023-04-07

徵才機關 僑務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專案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3-29~2023-04-07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二、具國內外大學院校碩士以上學歷、或學士學歷且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
三、具備辦理規劃工作坊、培訓課程或新媒體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ODF及Office系列軟體),有相關證照尤佳。
五、具備英文檢定證照,成績達CEFR B2 (相當全民英檢中高級)尤佳。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僑務電子報海外新聞志工培訓工作坊相關工作。
二、協助辦理政府文宣品寄送等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15-17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學經歷、自傳、手機及住家聯絡電話)、身分證、學經歷證明正反面影本(請一律以A4紙張裝訂成冊,男性需另繳退伍證書或兵役證明影本),於_112_年_4_月_7_日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下班前送達(逾期視同放棄)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7樓僑務委員會僑務通訊社陳小姐收,並請於封面註明「應徵僑務通訊社專案人員」。證件不齊或報名逾時均不予受理。
二、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請攜帶學歷及身分證件雙證件正本查驗,驗畢當場歸還),不合者恕不通知。所送報名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請勿寄送正本。
◎備註:
一、僱用期間:_112_年_4_月_ _日至_112_年_12_月_31_日止。
二、 僱用工資:月支報酬新臺幣 38,910 元。
三、 本職缺臨時人員之工作時數、加班、休假等相關權利義務,均依勞動基準法暨其施行細則、勞工請假規則、勞工保險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 如無合適人選本會得不錄取人員,另本職缺得視需要依規定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 聯絡人:僑務委員會僑務通訊社 陳小姐,電話(02)2327-2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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