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個案管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人、備取若干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2-07-28~2022-08-04 |
資格條件 | (一)品操良好,本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二)學歷: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為原則。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及社政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經歷者亦可(須提供證明文件)。 (三)熟悉WORD,EXCEL等電腦文書軟體操作,並具統計分析能力者尤佳。 (四)具良好邏輯思考、法條理解、電腦文書作業及撰寫能力,且須能配合加班或業務調整。 (五)應試人需無重大身心疾病或法定傳染病,且以完成施打COVID-19肺炎疫苗3劑以上者尤佳。應試人於報名時請提供完成施打COVID-19肺炎疫苗3劑以上或其他檢測陰性之相關證明,如經面試錄取後需簽署本身無重大身心疾病或其他法定傳染病之切結。如明知本身有上述情形故意隱瞞不報經錄取後發現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並追溯其應負之責任。 |
工作項目 | 依矯正署「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計畫」及「毒品施用者個別化處遇流程」,協助矯正機關主要承辦人推動毒品犯處遇及社會復歸轉銜等業務,說明如下: (一)推動建立個案管理:如協助建立個案專卷、控管個案進入處遇期程並了解處遇執行情形、依個案需求協助建議調整處遇、協助個案於相關科室處遇之橫向聯繫等。 (二)辦理毒品個案施測各式量表、評估問卷,施測後分析評估及登載,並依矯正署指示填報回覆。 (三)掌握個案社會復歸轉銜相關需求及轉介事宜:辦理毒品個案轉介機關外部相關資源,主動連結衛政、社政、勞政等外部相關資源單位轉銜。 (四)依矯正署相關規定辦理毒品個案研討及復歸轉銜會議,安排會議事項並聯繫各轉銜單位個案追蹤情形。 (五)辦理毒品個案之戒毒處遇評估及轉銜資源評估。 (六)協助毒品犯處遇經費核銷及成果報告編撰等事宜。 (七)協助處遇課程執行、師資聯繫、課程調整及精進事宜。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地址:苗栗縣苗栗市南勢里南勢100號) |
聯絡E-Mail | mlde11@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8月1日起至8月4日止,於本所網站公告,意者請檢具報名表(請自行搜尋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網站下載) (二)報名必備文件:報名表請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施打COVID-19肺炎疫苗3劑以上或其他檢測陰性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補充文件:請檢附相關經歷證件影本(如曾任公務機關相近性質職務之工作證 明、專業訓練及格證書或證照影本、文書處理相關證照等及現職機關服務證明等相關經歷文件影本)、其他可說明勝任本職位之補充資料影本(補充文件無者免附)。 (三)於111年8月4日(含當日,以郵戳為憑)將相關表件以電子郵件寄送至mlde11@mail.moj.gov.tw,完成傳送後請來電確認電郵寄達與否。或以紙本掛號郵寄 36063苗栗縣苗栗市南勢里南勢100號「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輔導科」收,電子或紙本郵件均請於標題請註明「應徵個案管理師」。 (四)資格經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8月8日公布於本所網頁公告,應試者應自行查詢,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任何異議。參加面試應試人,於最後一位應試人完成面試前尚未報到者,視為棄權。甄選當日請務必攜帶身分證件,以利核對身分。報名人數眾多時,分梯次及時段面試。資格不符或文件不齊未獲安排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依面試成績擇優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錄取名單嗣後於本所網頁公布。 (六)對於本次甄選有任何疑問,請洽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輔導科。聯絡人:蔡輔導員(03)361510分機204或452。 |